急件!請各校務於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前,填報有關「105學年度因應空氣品質不佳,辦理校慶活動或運動會之備案措拖」相關資料,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05年11月1日中市教體字第1050085556號函諒達。 二、本局以前開函文請各校即時關注空氣品質狀況,如已達紅色等級(紅旗)以上,應考量戶外活動是否立即停止並啟動相關因應措施,另近期許多學校刻正規劃辦理校慶活動或運動會,應一併訂定備案,以因應活動當日空氣品質狀況;為了解各校辦理校慶活動(運動會)之備案措拖,爰進行調查。 三、辦理完畢之學校,亦仍請填報下列資料。
View Article請各國小於本(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報本市105學年度第2學期自編國小生字語詞簿數量調查表,請查照。
1.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國語生字簿,由本市輔導團教師編選。範圍1~6年級,授權得標廠商印製。 2.版權分別為臺中市政府所有,不得有販賣、重製等情事。 3.本市委由臺中市中區光復國小統計、彙整後協助辦理招標相關事宜。 4.每套(甲、乙二本)定價為廠商得標價(尚未確定)。 5.生字語詞簿各版本初稿請上本市自編生字簿網站「http://www.lmes.tc.edu.tw/~lmesword/」查閱。...
View Article本市105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7月至12月底累計執行金額調查表
請填報105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至7月至12月底『累計』執行金額: 1.依據本市執行「105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工作計畫辦理。 2.請有受教育優先區補助之學校填寫受補助指標執行的累計金額,未受補助指標部分請填『0』。 3.煩請申請學校『按月累計』填報(至105年12月底止)。 3.本案填報至12/6(二)16:00截止。...
View Article為瞭解本市市立幼兒園現有空間、班級配置暨招收幼生情形,請各園於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報此調查表。
一、為瞭解本市市立幼兒園現有空間、班級配置暨招收幼生情形,請各園於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中午前填報此調查表,以利本局作為核定教保服務人員員額數之參考,並避免因各園期中實際招收幼生人數增加,導致教保員數不符師生比,影響教保服務提供。 二、填報說明 (一)「分班名稱」係依本市公立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一覽表之「分班」填寫(例如:鐵山分班)。...
View Article請本市各校於本(105)年11月22日(星期二)前填報106學年度國小教師在職進修需求調查表,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5年11月10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1051060803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為了解本市國小教師在職進修需求,俾利規劃106學年度教師研習,請依貴校教師研習需求,選擇說明三各項主題最為優先需求之三項研習內容,請填寫項目內容阿拉伯數字代號即可,不用填寫文字。 三、研習主題: A.學科知識: (1)數學 (2)國語及閱讀 (3)英文 (4)藝術與人文...
View Article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接送行車路線調查表
一、依據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幼兒園應妥善規劃幼童專用車之行車路線,擇定安全地點供幼兒上下車,並將行車路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及「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時,不得行駛高速公路,並應避免行駛快速道路;其有行駛快速道路必要者,應於前項行車路線中載明。」 二、請於105年10月31日前回報貴園幼童專用車輛接送行車路線表〈如有兩輛幼童專用車以上,請分別填列〉。
View Article請各校於105年11月30日前填報學校環境教育專區網址,請查照。
一、請學校於學校網頁建置環境教育專區(亦可用原有協作平臺、環境教育網頁或於學校首頁建置專區、FB、布落格等),學校僅須將原辦理成果或相關資料上傳至該區即可,並請逐年豐富內容。 二、網頁內容除各校環境教育計畫(須有推行小組組織表)外,可就學校環境教育活動辦理情形、環境教育資料分享、推動環境教育對外宣導及相關成果及推動特色等建置。
View Article有關本局教育行動助手應用程式(APP)測試版試用意見,惠請貴校於105年11月11日(五)下班前查填資訊組長試用建議或問題回饋,無則填"0",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05年10月21日教育行動應用程式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係本局於105年10月28日「臺中市105年度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資訊網管人員第2次研討會」上介紹之本局教育行動應用程式(APP)測試版,惠請與會資訊組長試用案。 三、Beta版操作手冊如附件。 四、倘有關試用相關疑問請洽#55635藍先生。
View Article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意見調查
一、依據本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附設幼兒園園主任暨市(區)立幼兒園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教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係依「特殊教育法」暨「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辦理,旨揭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受理設籍本市且有入幼需求之特殊教育學生家長申請作業:每年度三月中旬。 (二)本市學前教育階段心理評量人員前往實地評估作業:每年度三月下旬至四月初。...
View Article臺中市與荷蘭各城市合作計畫資料表
依據: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05年11月14日中市秘國字第1050011313號書函辦理。 說明: 一、為深化本市與荷蘭之文化、經濟、教育、農業等交流,請貴校提供106年度預定與荷蘭各城市進行之合作計畫以利彙整陳報市長。 二、請本市各市立高中於105年11月23日前填報,與荷蘭各城市學校的可能合作計畫。
View Article請於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填妥本市國民中小學周邊安心走廊之愛心服務站清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92493號函辦理。 二、由本局彙整貴校所填報符合本計畫安全標準並完成簽署愛心服務站(商家)約定書、頒發愛心服務站識別標誌及愛心服務站(商家)守則之愛心服務站清冊後,函轉轄區警察局知照;原始資料留校備查。 三、所有個人資料僅作業務聯繫之用,本局將善盡資料保密之責。 四、本案實施計畫請參附件。
View Article請各國小於本土105)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填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修正事項建議表」,請查照。
一、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5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30654號函辦理。 二、旨案為國教署為落實推動及早即時之補救教學並依照學生學習所需提供扶助資源,辦理「國教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修正作業,請本市各國小於105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依據實務推動情形及教學現場需求,填報修正事項建議表;若經評估無建議事項,可免填報。
View Article「2016臺中花都藝術季閉幕演出_紙風車兒童劇」學校弱勢學童索票回報表
一、依據本局105年度重要工作事項辦理。 二、旨揭活動於105年12月17日(星期六)晚上7時30分假臺中國家歌劇院大劇場演出紙風車兒童劇,晚上7時開始入場。 三、本案擬免費提供本市弱勢家庭索票共300張,由學校統一推薦,填寫下列資料並確定送出,依索票先後順序,索完為止(成功索票者會以電話通知)。...
View Article105年11月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公共工程促進職業安全衛生作為調查表
1.為填報本市職場安全衛生促進暨減災計畫執行成果月報表,請各校總務處相關人員依限完成填報,以利後續彙整作業! 2.若貴校11月份有在建工程,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填報;若貴校11月份無在建工程則相關欄位填"0"(零)即可。 3.填表說明:針對題目7問題中有關"危險性工程或修繕作業"係指下列工項任一者: (1)局限空間作業。 (2)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佔60%)之模板支撐作業。...
View Article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接送行車路線調查表
一、依據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幼兒園應妥善規劃幼童專用車之行車路線,擇定安全地點供幼兒上下車,並將行車路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及「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時,不得行駛高速公路,並應避免行駛快速道路;其有行駛快速道路必要者,應於前項行車路線中載明。」 二、請於105年10月31日前回報貴園幼童專用車輛接送行車路線表〈如有兩輛幼童專用車以上,請分別填列〉。
View Article調查本市所屬學校編撰「臺中學」相關素材之辦理情形,請於105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填報調查表,請查照。
一、為了解本市所屬學校推動臺中學之情形,惠請貴校於105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填報調查表。 二、本局所謂的推動「臺中學」,係指以臺中的地理環境、民俗人文及歷史文化脈絡與生活環境為素材,傳授學生對臺中在知識上的認知、願意共同探究的能力、情感上的認同,進而能付諸愛臺中的行動的一門學問,可以是教材的研發、繪本及專書的撰寫。
View Article調查本市學校護理人員緊急救護研習受訓情形,請於105年11月29日(一)前完成填報,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之第7條: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40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 二、請貴校護理人員依限填報,如未達到40小時緊急救護研習者,本局將於106年8月安排護理人員研習,屆時務必報名參加。 三、請於105年11月29日前完成填報,以利彙整。
View Article(請有2位護理師的學校第二人填此份)調查本市學校護理人員緊急救護研習受訓情形,請於105年11月29日(一)前完成填報,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之第7條: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40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 二、請貴校護理人員依限填報,如未達到40小時緊急救護研習者,本局將於106年8月安排護理人員研習,屆時務必報名參加。 三、請於105年11月29日前完成填報,以利彙整。
View Article特急件!!106--108年度本市公立國中小校舍補強工程執行年度調整案彙整表再確認!
1.感謝各校在105年11月8日說明會後依據會議紀錄於期限內函報調整校舍補強工程執行年度及提供相關資料,各校之彙整資料請參閱附件第1頁至第11頁內容。 2.附件製表說明: (1)需調整執行年度之學校及校舍名稱整列以黃色色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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