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填報本市職場安全衛生促進暨減災計畫執行成果月報表,請各校總務處相關人員依限完成填報,以利後續彙整作業!
2.若貴校11月份有在建工程,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填報;若貴校11月份無在建工程則相關欄位填"0"(零)即可。
3.填表說明:針對題目7問題中有關"危險性工程或修繕作業"係指下列工項任一者:
(1)局限空間作業。
(2)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佔60%)之模板支撐作業。
(3)異常氣壓作業。
(4)吊籠使用作業。
(5)屋頂作業。
(6)塔式起重機安裝爬升拆除。
(7)升降機組裝作業。
(8)使用或鄰近道路作業。
(9)高架作業。
(10)吊掛作業(營造工地吊掛、廣告招牌吊掛)。
(11)危險性設備之相關系統檢修。
4.「臺中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安全衛生監造補充條款」相關資料請於臺中市政府網站首頁點選「政府公開資訊」→點選「採購專區」→於新頁面左上角點選「市府採購業務」再點選「本府採購特別規定」。
5.若有填表相關問題請洽工程營繕科調用教師程發駿,市府分機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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