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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件!!106--108年度本市公立國中小校舍補強工程執行年度調整案彙整表再確認!

1.感謝各校在105年11月8日說明會後依據會議紀錄於期限內函報調整校舍補強工程執行年度及提供相關資料,各校之彙整資料請參閱附件第1頁至第11頁內容。 2.附件製表說明: (1)需調整執行年度之學校及校舍名稱整列以黃色色塊標示。 (2)僅辦理至「詳細評估」階段者(以紅字標示)依教育部要求須於106年度先辦理「補強設計」再於後續年度辦理「補強工程」;倘「補強設計」及「補強工程」均安排在106年度執行者,校舍名稱亦以紅字特別標示。 3.為避免彙整過程中有資料誤繕之情形,故於簽辦前先以局務調查表方式惠請各校確認下列資料之正確性: (1)請核對附表中「調整後執行年度」欄位。 (2)請核對附表中「擬調整執行年度原因」欄位。 (3)請核對附表中「已完成作業階段」欄位。 (4)請核對附表中「擬調整執行年度原因」欄位與「已完成作業階段」欄位,倘均為紅字,請校方再次確認執行上是否可行。 4.填報說明:請於調查表中填入需補強校舍名稱(若有2棟以上請分別填寫),附表中前述各欄位資料正確者請填入「0」(零)代表資料無誤;若附件內容資料有錯誤者請填上正確內容(非設定欄位資料需更正者請填在「備註」欄位內)。 5.因教育部國教署已來電催辦,故請各校於105年11月25日中午12點以前填報完成,逾期未填報者視為資料無誤並依此內容簽辦,若有填表上的問題請洽工程營繕科調用教師程發駿,市府分機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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