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1推展親職教育,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五)下班前填報完成,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有關104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說明會出席場次調查,請各園於105年2月4日(星期四)前填報本調查表,俾利本局安排說明會事宜。
一、依據104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各項學前教育補助說明會實施計畫(如附件)、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辦理。 二、為利統計參與人數及核算說明會手冊、餐盒數量,請各園指派1名業務承辦人與會,另囿於經費限制,手冊及餐盒以1園1份為原則發放,請各園於105年2月4日(星期四)前依需求填報欲參加場次,填畢後請按所填報名場次與會。
View Article「幸福種子學堂暨志工團培訓」計畫辦理情形調查表
一、依據本局105年度幸福種子學堂實施計畫續辦。 二、本計畫個案服務階段需提供弱勢兒童少年課後照顧、家庭關懷、生活適應、學習服務等支持性服務。 三、為瞭解本市所轄學校辦理及參與「幸福種子學堂暨志工團培訓」情形及需求,請各校依實際需求及辦理情形填列。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6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五)下班前...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辦理。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5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辦理。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特急件!請后里區泰安國小等47所學校於105年1月28日上午10時前填報課後照顧全校學生參加所需經費,請查照
一、為了解偏遠學校課照班人數,爰進行調查,請依調查項目填報。 二、請於105年1月28日(四)上午10時前填報完畢。 三、另請學校估算,若補助全校學生進行課後照顧所需之經費。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4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五)下班前填報完...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辦理。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3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五)下班前...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辦理。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2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請各校於105年2月22日(星期一)前填報有關「飲水機」之相關資料,請查照。
一、為了解各校飲用水設備設置及保養情形,爰進行調查。 二、請各校務必於105年2月22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 三、每年當年度所新購置之飲水機,包含學校自已預算內所購置、本局或中央提供補助經費購置等。
View Article最速件!有關104年度本市市立幼兒園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發放人數調查表,請各園於105年1月27日(星期三)中午前填報完畢。
為了解各園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發放情形,請各園於105年1月27日(星期三)中午前填報完畢,以利本局彙整。
View Article請各校(園)於105年2月30日(星期六)前填報有關「105年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調查表」之相關資料,請查照。
一、為了解各校(園)105年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辦理情形,爰進行調查。 二、本案調查之相關資料,係配合本府「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所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三、倘105年無規劃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本調查表請全部填“0“。 四、請各校(園)務必於105年2月30日(星期六)前填報完畢。 五、如有填報疑問,請逕洽本局體健科何先生,電話:22289111分機54716。
View Article最速件!請貴校於105年2月1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藝術相關社團或特色課程填報,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05年1月21日「105年度美感教育跨科室整合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依貴校發展藝術(視覺、聽覺、表演或其他)相關社團或特色課程等,於105年2月1日(星期一)前填報完畢(每一欄位都要填,若無請填0)。 三、有任何疑問請洽簡芳達候用校長,04-22289111分機54216。
View Article檢送本局辦理104年臺中市教育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成績,請貴校填報獎勵人員名冊,請查照。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04年臺中市教育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成績,請貴校填報獎勵人員名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教育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104年臺中市教育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鑑成績等級說明: (一)特優:90分以上,以受評學校總額五分之一為原則。 (二)優等:85分以上未滿90分,以受評學校總額五分之二為原則。 (三)甲等:80分以上未滿85分。 (四)乙等:未達80分。...
View Article請貴校填報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有功人員名冊(補助項目4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本項目未獲獎或未申請者不必填寫),請於105年2月19日(五)下班前填報完...
一、依據本市執行「104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管考工作計畫辦理暨本局105年1月26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5910號函辦理。 二、各校補助項目列為優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3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甲等者,該項有功人員核予嘉獎壹次2人、獎狀乙幀2人;列為乙等者不予獎勵,丙等者請擬訂改進計畫,本局將列入追蹤輔導。...
View Article為建立藝術人才資料庫,請貴校填具藝才班教師名單及其專長,請查照。
一、請於105年1月30日(星期六)前填報藝才班之教師姓名及其專長類別。 二、另詢問貴校是否針對藝才班設計術科成績評量方式及呈現方式。
View Article為利辦理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本土語言成果彙整,請各校於105年1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填報作業。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辦理。 二、為利辦理本土語言成果彙整,請各校詳填本調查表,填寫範例如下: (一)學校總班級數(A):全校編制內班級數(不含特教班、資源班、補校) (二)全校學生總人數(B):(不含特教班、資源班、補校人數) (三)開設本土語言(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班數總和(C):104學年度第1學期班數加104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開課的班數。...
View Article104年度教育部對本府教育事務統合視導--104學年度本市各級學校餐飲從業人員(即廚工)名單調查表,請各校於105年2月4日(四)中午前完成填報作業,俾利...
一、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各校餐飲從業人員(即廚工)每學年應參加衛生(營養)講習至少8小時。 二、本案調查對象不包含附設幼稚園午餐廚房之廚工。 三、請各校協助填報校內午餐廚房之廚工人員名單,及其是否已符合上開規定。
View Article104年度教育部對本府教育事務統合視導--104學年度本市各級學校午餐衛生督導人員名單調查表,請各校於105年2月4日(四)中午前完成填報作業,俾利本局資料彙整
一、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學校辦理餐飲衛生業務,應指定專人擔任督導人員。前項督導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者。 (二)大專校院餐飲、食品、營養、生活應用、醫事、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並曾修習餐飲衛生相關課程至少二學分者。 (三)大專校院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具烹調技術士技能檢定監評人員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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