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報名調查表
一、依據本市105年10月4日中市教社字第1050078597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就讀本市各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之學生,每類之各組別每校只得各報名1隊。 三、報名時間:一律先於本調查表登錄,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19日(週三)16時止。(書面資料及光碟送達期限:11月11日(週五)17時前) 四、填報說明: (一)比賽組別(請填代號):(A)國小組、(B)國中組、(C)高中組...
View Article為辦理106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請各校於10月13日(星期四)下班前推派講師並查填調查表,請查照。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108964號函辦理。 2.106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中區場次訂於105年12月1日~2日舉行,地點:臺中清新溫泉飯店。本市依規需推薦35~40名宣導講師接受培訓,本次培訓地點位於臺中市且為各校將來方便安排宣講,因此鼓勵各校推派講師參加培訓。若不推派講師參加培訓請直接按"確定填報"送出即可。...
View Article請於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填妥本市國民中小學周邊安心走廊之愛心服務站清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92493號函辦理。 二、由本局彙整貴校所填報符合本計畫安全標準並完成簽署愛心服務站(商家)約定書、頒發愛心服務站識別標誌及愛心服務站(商家)守則之愛心服務站清冊後,函轉轄區警察局知照;原始資料留校備查。 三、所有個人資料僅作業務聯繫之用,本局將善盡資料保密之責。 四、本案實施計畫請參附件。
View Article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9月留職停薪人數調查表(請於10月18日前完成填報)。
一、依據本局105年4月11日中市教人字第1050025771號函辦理。 二、填表說明: (一)請依各月仍於留職停薪狀態及辦理復職人數填報(無者填0)。 (二)選填「其他」欄位者,請敘明留職停薪類別及人數。
View Article本市105學年度推動親子共讀─愛閱家庭計畫「智慧存款簿」數量調查
一、依據本局105學年度推動親子共讀─愛閱家庭計畫辦理。 二、此計畫自103年度開始,為鼓勵父母陪伴孩子閱讀,營造家庭閱讀氛圍,將閱讀種子根植家庭,進而創造本市家庭閱讀。 三、實施階段 (一):105年11月1日~106年5月31日(愛閱家庭每天親子共讀至少20分鐘) (二):106年6月1日~106年6月30日(統計愛閱家庭過關數量與獎勵)...
View Article105年8月底完成本府指定之數位學習組裝課程達40小時之幼兒園園長調查表
一、依據本府105年8月9日府授人考字第1050171090號函(附件1)暨本府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7點第1項規定(附件2)辦理。 二、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園長於本年8月底前完成市府指定之數位學習組裝課程達40小時者,本局依規核予嘉獎1次之獎勵。...
View Article特急件!!!有關105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午餐券聯合招標補助申請案」補充2件事項,並請各校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報六年級學生畢業典禮...
一、請各校填報畢業典禮日期及畢業典禮後至105年6月30日止之平日天數。 二、有關105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申請案,補充以下二件事項: (一)安心午餐券之單價為50元整。 (二)六年級畢業生: 1.其畢業典禮後至105年6月30日止仍有「例假日」安心午餐券之補助,請各校105-2經費概算表以公告之42天計算。...
View Article有關105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安心餐券聯合招標及自行招標參與意願及補助申請案,請各校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報補助人數需求(國高中部)
1.調查105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清寒弱勢學生安心餐券補助申請案。 2.備註: (1)天數目前尚未統計請各校先將人數預估送出以利後續招標作業。 (2)本安心餐券補助請勿與其他補助重複申請。 (3)"自行招標"與"聯合招標"兩種招標方式或"不參加",請各校校內開完會後自行決議參加何種類型招標方式後再填報。
View Article有關105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安心餐券聯合招標及自行招標參與意願及補助申請案,請各校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報補助人數需求(國小部)
1.調查105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清寒弱勢學生安心餐券補助申請案。 2.備註: (1)天數目前尚未統計請各校先將人數預估送出以利後續招標作業。 (2)本安心餐券補助請勿與其他補助重複申請。 (3)"自行招標"與"聯合招標"兩種招標方式或"不參加",請各校校內開完會後自行決議參加何種類型招標方式後再填報。
View Article有關106年寒假安心餐券聯合招標及自行招標參與意願及補助申請案,請各校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報補助人數需求(國高中部)
1.調查106年寒假清寒弱勢學生安心餐券補助申請案。 2.備註: (1)天數目前尚未統計請各校先將人數預估送出以利後續招標作業。 (2)本安心餐券補助請勿與其他補助重複申請。 (3)"自行招標"與"聯合招標"兩種招標方式或"不參加",請各校校內開完會後自行決議參加何種類型招標方式後再填報。
View Article有關106年寒假安心餐券聯合招標及自行招標參與意願及補助申請案,請各校即日起至10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填報補助人數需求(國小部)
1.調查106年寒假清寒弱勢學生安心餐券補助申請案。 2.備註: (1)天數目前尚未統計請各校先將人數預估送出以利後續招標作業。 (2)本安心餐券補助請勿與其他補助重複申請。 (3)"自行招標"與"聯合招標"兩種招標方式或"不參加",請各校校內開完會後自行決議參加何種類型招標方式後再填報。
View Article105年度10月份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統計成果-國中版
一、依據本局105年9月20日中市教軍字第1050072697號函賡續辦理。 二、依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中等學校應於每年10月份辦理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全面普測。 三、問卷統計結果請依下列注意事項填報: (一)第3-8題每題分項人數加總應等於第2題之學生總數。 (二)第9題之疑似個案係指經導師約談輔導並排除無效問卷後,評估為疑似個案,須送學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者。...
View Article105年度10月份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統計成果-國小版
一、依據本局105年9月20日中市教軍字第1050072697號函賡續辦理。 二、依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國小5-6年級應於每年10月份辦理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全面普測。 三、問卷統計結果請依下列注意事項填報: (一)第3-8題每題分項人數加總應等於第2題之學生總數。 (二)第9題之疑似個案係指經導師約談輔導並排除無效問卷後,評估為疑似個案,須送學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會議者。...
View Article臺中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視障用書補助金額調查
主旨:為辦理本市各國民中小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視障用書補助金額調查事宜,請貴校於105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3條暨教育部96年5月11日臺特教字第0960034943號書函辦理。...
View Article105學年度第1學期老實聰明獎學金_學校申請總表
一、依據105年8月18日中市教小字第1050062466號函續辦。 二、此調查表係為調查並彙整各校申請狀況,請各校依表格填寫,另本表查填後上傳不需寄送本局。
View Article10月28日(五)12:00前請填報105年9月份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活動情形,無則填"0",謝謝。
報表設計人:家庭教育中心 胡幸玟(04-22124885#206) 一、為瞭解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活動,請各校務必於10月28日(五)12:00前填報105年9月份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活動統計表,無則填"0"。 二、請注意各題間之驗證關係,"務求數據正確"。
View Article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105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資本門經費
一、依教育部105年2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03486號函示及本局105年5月19日中市教中字第1050037258號、10500372582、10500372583、10500372584號函文內容,旨案需於本(105)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並報局核銷。 二、旨案已接近執行期程截止日,惟貴校尚未報局核銷,故請貴校填此調查表,以了解辦理情形。
View Article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意見調查
一、依據本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附設幼兒園園主任暨市(區)立幼兒園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教學生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係依「特殊教育法」暨「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辦理,旨揭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受理設籍本市且有入幼需求之特殊教育學生家長申請作業:每年度三月中旬。 (二)本市學前教育階段心理評量人員前往實地評估作業:每年度三月下旬至四月初。...
View Article105年10月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公共工程促進職業安全衛生作為調查表
1.為填報本市職場安全衛生促進暨減災計畫執行成果月報表,請各校總務處相關人員依限完成填報,以利後續彙整作業! 2.若貴校10月份有在建工程,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填報;若貴校10月份無在建工程則相關欄位填"0"(零)即可。 3.填表說明:針對題目8問題中有關"危險性工程或修繕作業"係指下列工項任一者: (1)局限空間作業。 (2)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佔60%)之模板支撐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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