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調查表填報完成後請列印並由承辦人、處室主管、人事主任及校長逐級核章後,逕寄送本局秘書室資訊股張郁英小姐收。
二、旨揭通訊錄係提供教育行政公務使用。
三、高中職學校附有國中部者,僅填第1,5,6,34,45項,其餘請填無。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長安國小蔡淑芬主任,電話231576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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