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4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4152號函辦理。
二、本案各數據統計期程為101學年度第1學期,對象為全校學生,各空格皆為填入題目所指之學生人數,無該類學生者則填0。
三、第2題「有陪讀需求」定義係指兼具以下2種情形者:
(一)學生家庭經濟能力不足無力支付安親班、課輔班、補習班等費用,或該地區並無收費之安親班、課輔班、補習班等;
(二)事實上家中無人陪伴學生並督促學生完成家庭作業者。
四、第3題「參加攜手計畫之學生人數」係指101學年度第1學期(民國101年)仍稱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時期之參加學生人數。
五、請各校於102年4月30(星期二)下班前填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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