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2年2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08221號函辦理。
二、旨揭調查表之人數請以102年2月18日聘任之人數為準。
三、填表說明:
(一)教師編制員額數(A)係指101學年度教師員額編制表核定之國小普通班教師編制數(含餘額),不含校長、國小特教班及幼兒園。
(二)已聘正式教師人數(B)係指學校所聘任編制內正式教師數(含留職停薪人數),不含校長、代理、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
(三)代理代課教師總數(E)係指學校所聘任之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含因應課稅所遺節數聘任之代理、代課人數),不含2688專案經費聘任之代理、代課人數。
(四)實缺代理代課人數(F)係指控管實缺改聘之代理代課人數,例:○○國小實缺3名,聘任2名代理教師、2名代課教師,請於實缺聘任代理教師欄填入2,實缺改聘代課教師欄填入2。
(五)其他原因聘任代理代課教師人數(G)係指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或長期病假或因課稅後調整授課節數等因素,聘任3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
(六)預計達成目標請填寫具體數字(即104年控管比率及代理代課教師比率),改善策略請填寫具體作為,並請考量未來減班可能產生超額教師之因應策略。
(七)預計改善期程請填寫每年預計達成之目標,並請考量未來減班產生超額教師之可能性,控管比率應逐年調降至少0.5%。
四、請參閱附件填表範例。
五、請於2月25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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