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階段性進修培訓計畫」暨101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記錄表辦理。
二.101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記錄表檢核細項「101學年度國中小一年級及二年級教授綜合活動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均已參加36小時關鍵能力之培訓計畫。」
三.本調查表請各校確實依據綜合領域任課教師培訓實際情形填報,俾作為本市接受101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之檢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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