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推動計畫辦理。
二、105(本)學年度田徑(路跑)和跳繩等2項運動聯盟,各校皆應參與。
三、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國小體育促進會辦理運動聯盟項目為:游泳、樂樂足球、健身操、排球,鼓勵各校踴躍報名參加。
四、請各校可依既有發展項目(如體育班發展項目、設有校隊及社團者)選擇參加游泳、樂樂足球、健身操、排球運動聯盟。
五、學校報名參與運動聯盟競賽酌予補助參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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