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38052B號函暨本局4月1日中市教中字第1050024812號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揭說明於105年9月20日(星期二)前提供104學年度(包括第1學期、第2學期)退、休學學生資訊。
三、有關學生休、退學日期,請務必提供「實際休、退日期」(非學校建檔日期,亦非報主管機關備查之日期),以保障學生權益。
四、如對上述事項有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任珮諼,電話04-22289111轉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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