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11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87585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本(105)年7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報完畢,俾憑彙整。 三、本局調查表每欄位皆須填寫,已增設「快速填值」及「清除重填」欄位,俾增進填報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