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5年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請有教師調入之學校人事人員於105年6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填妥本調查表。
三、各校經教評會審查若有不同意聘任建議介聘人員或該員未報到之情事,請將「105年國小教師申請市內介聘作業介聘人員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通知單」紙本併同教評會會議紀錄於3日內函報本局。
四、105年度未有教師調入之學校,請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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