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26日臺教國屬國字第1050008970號函辦理。
二、為貴校查報「104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照顧班師資人數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資格人數不合,請查處差異人數情形並填報查處情形說明。
三、檢附「104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課後照顧班(融合班)服務人員身分差異情形比較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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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件!請南屯區文山國小等15所學校,於105年3月22日(二)下午2時前,依所附檔案針對「104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課後照顧班(融合班)服務人員身分差異情形比較表」,查處差異人數情形說明填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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