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04年12月21日中市警防字第1040099504號辦理。 二、請學校於104年12月28日前填報校內民防團隊編組明細,以利彙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三、學校如「無」民防團編組,填報人數為0。 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