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字第1040126774號函辦理。
二、為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於103年11月28日通過,新住民語文列為國民小學必修,國中為校訂選修課程,並於107年正式實施,教育部及國教署亟需了解國民中小學東南亞語文師資推估需求,以作為後續新住民語文師資職前培育與教師第二專長進修規劃及東南亞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之培訓。
三、請貴校填報東南亞語文師資需求人數(菲律賓、馬來西亞),以15人成班為原則,並於104年11月3日(星期二)下班前填報完畢。(人數請填寫阿拉伯數字,如無是類師資需求,請填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