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11286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回應監察院有關「教師專業能力指標及在職進修機制」議題,爰作旨揭調查。
三、填寫說明:
(一)占比:該項目人數占教師編制員額人數之比例。
(二)經費執行數:即各校補助教師進修之費用。
四、檢附前揭來函及其附件影本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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