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4年9月8日中市教體字第1040066663號函諒達
二、經本局考量本市國小及市立幼兒園教師和學生屬近距離接觸,為降低流感傳播機率,委託本府衛生局協助購置流感疫苗,請貴校依下列順序對象進行施打並調查造冊。
(一)第一類施打人員:(優先施打)
1、正式專任合格教師(含編制內專任運動教練)。
2、長期代理教師。
3、長期代課教師。
4、教學支援人員。
5、巡迴教師。
6、教保員。
7、助理教保員。
(二)第二類施打人員:(第一類人員施打人數統計後,所餘疫苗,將依貴校至本局網站填報時間順序分配完畢為止)
1、校(園)長及其他專職行政人員。
2、工友、廚工(限自辦午餐學校)。
3、警衛。
三、另學校「護理人員」、「營養師」需辦理執業登記,為本府衛生局公費施打對象,前述2類人員需獨立造名冊1份,請貴校通知前述人員於到校施打當日可直接進行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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