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已於104年8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號函諒達。
二、補助資格:本市所屬國民小學,預計實施校數為232校(含分校)。
三、旨揭計畫補助經費含”補助學校推動跳繩教學”及” 補助辦理校內班際跳繩競賽”等二項。
四、請各校務必於104年9月4日前填報完畢,並於104年9月4日前檢送免備文經費概算表送局憑辦,補助經費將於104年12月15日完成
經費核銷事宜。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聯絡洪心怡,22289111分機5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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