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附件一(國民小學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辦理。
二、需要申請經費者:請各校檢視校內專任輔導教師及兼任輔導教師(A~D類)是否已核定本年度補助款(本局104年7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400507681號函),8月起新增聘輔導教師,需要申請經費者,請務必詳填本調查表,並詳讀填報注意事項(如附件)。
三、無需再申請經費者:如貴校已核定相關補助經費,8月起僅人員異動調整,則僅需填報(第1、2題)兼任輔導教師人數,無需填報名冊內容(第3題各欄位填0即可)。
四、本案涉及經費補助,務請各校於104年8月24日(星期一)前妥為填報,如未依規定填報則必不列入經費補助對象,請各校配合辦理。
五、每填報一名專任或兼任輔導教師名冊,請點選一次「新增一筆」,並請填報完整。
六、其他未說明處請參照填報注意事項及名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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