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規定暨104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市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請學校於103年6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填報委託辦理教師甄選意願調查彙整表,並列印紙本逐級核章至校長後寄至東山高中教務處(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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