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66494C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104年1月5日(星期一)前回報第1期經費使用狀況,俾憑辦理第2期經費請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