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3年11月20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勞動教育暨權益發展組會議委員建議事項辦理。
二、依中投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原則規定:
(一)各校均應充分提供足夠校內服務學習機會,並擬定「校外服務學習計畫」以促使本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服務學習具彈性及符合公平、公正原則。
(二)服務建議類型:舉凡班級自治以外之公益服務,如:交通或糾察類、環保類、學術類活動或公共服務類等,由各校本權責認定之。
三、請各校務必於103年11月27日(星期四)中午前填畢本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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