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本市所屬學校103學年度晨讀辦理情形將列入中央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請鼓勵所屬每班每週至少1天推動晨讀,並詳實填報此表。 二、如為市立高中,請以國中部之班級數填報此表。 三、如有疑義,請逕洽本局承辦人薛昭瀅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5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