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10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補助120校(含國中30校,國小90校)辦理促進心理健康相關研習(研習內容針對學生或老師皆可),每校補助鐘點費3200元、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64元合計3264元,依填報先後順序錄取,請於7月11日前填報。
三、活動辦理時間:103年7月起至10月31日前。
四、本案承辦學校:黎明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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