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6月26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調查表欄位「A欄人員具家庭教育專業知能之人數」,意指參加過任何跟家庭教育相關研習者皆可含括在內;另欄位「A欄人員具家庭教育專業資格之人數」,係需通過資格認定並取得資格證書者方可列入。
三、有關家庭教育專業資格可參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
四、本調查表務請於103年7月3日(星期四)前填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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