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6月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066071號函辦理。
二、本案本局前以調查表(編號581-4150)彙整本市國中小102學年度第2學期『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資料實施情形,現為彙整本市立高中實施情形,請各校務必於103年7月3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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