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級初任教師導入輔導知能研習地方層級工作手冊辦理。
二、請各校依「103學年度本局辦理教師甄選之幼兒園普通班正式教師缺額學校及缺額數」(詳如附件),填寫「103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幼兒園薪傳教師調查表」,每1位103學年度初任教師需有1位薪傳教師帶領,持續3年提供必要支持與協助。
三、薪傳教師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具服務熱忱之正式教師,倘有多名人選,請各校依下列順序優先聘請:
(一)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二)擔任國民教育輔導團(含幼教輔導團)之團員。
(三)經教師專業發展進階課程培訓並取得認證。
(四)曾獲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
(五)曾參與師資培育大學之培訓研習至少10小時,並取得實習輔導教師認證。
(六)經教師專業發展初階課程培訓。
(七)其他:曾接受教師專業發展相關課程,或曾榮獲教育相關獎項之傑出教師。
四、案內「103學年度本局辦理教師甄選之幼兒園普通班正式教師缺額學校及缺額數」尚未公告予甄選考生,請以密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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