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局務調查表,編號584-4088(諒達)。
二、為正確反映本府能源使用狀況與各校廳舍樓地板面積增加相關性以避免影響本府各校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績效,請各校確實填寫本調查表。
三、填寫項目如下:
(一)新建廳舍部分:新建廳舍名稱、新建廳舍使用執照日期、新建廳舍樓地板總面積。
(二)舊有廳舍使用執照變更部分:舊有廳舍名稱、舊有廳舍變更前執照日期、舊有廳舍變更前樓地板總面積、舊有廳舍變更後執照日期、舊有廳舍變更後樓地板總面積、舊有廳舍變更後增加(或減少)樓地板面積。
(三)另樓地板面積請以平方公尺(m2)為單位。
四、若無使用職照變更或新建廳舍項目,請填寫"0"。
五、檢附填寫範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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