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3月31日教研測字第1030003578號函辦理。
二、主試人員(不得兼任受測學校代表)請依下列順序遴派人員: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兼行政教師、職員)
(二)代課教師
(三)實習教師
(四)專任教師
三、本案遴選主試人員時,請確實說明主試人員工作職責如下:
(一)主試人員需參加103年5月7日下午1時30分於國立臺中家事商業學校5F國際會議廳舉辦之「主試人員施測講習」場,倘未出席者將無法擔任主試人員,將由備用人員替補之。
(二)請准予出席施測講習人員公假出席,課務請各校本權責核處,該院僅酌予補助每人講習費新臺幣200元,及正式施測當日每人次監試費新臺幣1,800元。
(三)受分派為各試場主試人員需於正式施測當日與國家教育研究院簽立保密合約一式2份,一份由主試人員自存,一份由該院存查。
(四)主試人員應依循「2014年TASA測驗實施指導手冊」-「主試人員作業規範」,協助各項試務工作之執行。(會議指導手冊於講習場次上發放)
四、各校確定擔任主試人員名單將於正式施測(103年6月11日)前另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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