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12109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瞭解各校之學生獎懲規定及相關校規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及「兩公約」案,請依調查表確實查填,並於102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免備文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