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中市各界慶祝中華民國103年元旦升旗典禮訂於103年1月1日上午假本市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府前廣場舉行。
2.依據臺中市各界慶祝中華民國103年元旦升旗典禮工作協調會會議紀錄,本局分工為:邀請學校校長、教職員工(1000人)參加。
3.依分配人數,敬邀各校校長、教職員工每校至少4人參加。
4.為便於參加人員停車,活動當天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一樓平面與地下室停車場及會場周圍路邊停車位自當日早上6時至11時止開放免費停車。
5.參與本次活動人員請於上午7時20分到達會場,出席人員可於6個月內補休4小時,請各校自行辦理簽到退,會後由各校自行辦理補休事宜。
6.另請各校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配合於學校門口或適當地點插掛國旗。
7.檢附活動程序表、位置圖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
8.請各校於12月13日前填報出席人數,俾利回報主辦單位,歡迎各校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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