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未設立補校者,請於以下空格內皆填「無」。
二、有關案內補校教師人數包含授課於補校之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及兼課教師;如未於補校授課之行政人員,則不予採計。
三、有關各年級學生數及全校學生數採計至9月16日止。
四、部分國小補校僅設有初級部及高級部2部,如貴校僅設此2部,請於高級部2年級相關空格內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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