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一、如未設立補校者,請於以下空格內皆填「無」。 二、有關案內補校教師人數包含授課於補校之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及兼課教師;如未於補校授課之行政人員,則不予採計。 三、有關各年級學生數及全校學生數採計至9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