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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局務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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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為瞭解各校針對『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102學年度第1學期實施情形,請務於102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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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7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67189號函辦理,本案業經102年8月20日學務主任會議宣導週知。 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資料內容分以「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3個教育階段撰擬,國小階段適用國小版教材,國中階段可適用國小版及國中版教材,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階段可適用國小版、國中版及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版教材。國小版主要適用對象為中年級及高年級學生,低年級學生以鼓勵方式實施。 三.為使該教材成為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學生認識習得法律常識之基本工具,增進法治素養,提升法治知能,維護自身與他人的權益及尊嚴,促進校園法治教育之落實,以減少校園霸凌事件之發生,爰業請轉知下載使用,於102年6月4日前完成第2次施測,並以學校本位及多元方式實施,如評量、有獎徵答或趣味問答方式等,並避免以競試或評比方式實施,引導學生有效學習。 四.教材資料電子檔業掛置於法務部網站: 搜尋路徑:法務部首頁>法規視窗>法律推廣>校園法律指引>國中。 或網址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7468&CtNode=30957&m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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