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27日第10次學校閒置空間後續處理情形列管會議決議暨102年7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69547號函辦理。
二、惠請各國民中學在102年7月30日下班前填妥空餘空間(教室)細部調查分析表。
三、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施詠齡小姐(04-22289111*54205)。
四、備註:
1.空餘教室定義:請學校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檢視學校之教室配置和實際需求,倘有剩餘、沒有使用事實的,視為空餘教室。
2.空餘間數總計=已活化間數小計+待活化間數小計+無法使用間數小計。
3.校內教學使用間數+校內非教學使用間數+校外文教使用間數+校外非文教使用間數+綜合使用間數=已活化間數小計
4.待活化(未做使用)擬規劃用途:請填文字,分別敘明教室名稱及擬規劃用途。
5.無法使用原因:請填文字,分別敘明教室名稱及無法使用原因。
6.請依上述說明及公式檢查數量,並確實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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