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說明:
一、公立學校教師導師費及特教津貼如明定為職務加給,並作為年終工作獎金及成績考核獎金計支內涵,推估所增加經費支出數額。
二、支領導師費及特教津貼(含代理教師)人數,請以101年8月為基準;各欄經費之數額請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三、導師費請以3000元估算;特教津貼均以1800元估算。
四、時間緊迫,請依限填報,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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