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3日臺教人字第1020061728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者支領退休金情形,請協助填查退休支領退休金人員相關資料,填表說明如下:
(一)調查對象: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截至102年2月1日止,仍支(兼)領月退休金者。
2、支領一次退休金者:截至102年2月1日止在世者。
(二)支領退休金種類:請依下列分類選填:
1、一次退休金;2、月退休金;3、兼領1/2一次退休金與1/2月退休金;4、兼領1/3一次退休金與2/3月退休金;5、兼領1/4一次退休金與3/4月退休金;6、其他(請於備註欄說明)
(三)新舊制年資:以「核定年資」為準(例如:甲師舊制任職年資20年3個月5天、新制任職年資9年0個月15天;舊制核定年資20年、新制核定年資9年5個月;本表應填列舊制年資20年、新制9年5個月)。
(四)身分別:請伊下列分類選填:
1、校長;2、教師;3、舊制職員;4、其他(請於備註欄說明)。
三、如有疑義,請洽本局人事室二股陳亭羽,分機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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