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各學校(幼兒園)收文人員確實填寫學校(幼兒園)簡碼、參訓人員姓名(可派教師兼行政人員參訓,2位)及身分證字號。
2.並請確實告知參訓人員貴校(幼兒園)簡碼以利簽到。
3.研習期間得持該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民國102年4月25日中市教人字第1020026486號函)至陽明大樓附屬平面停車場免費停放,離場時倘有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則持停車繳費通知單及該函至一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櫃台或交由現場開單管理員辦理核單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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