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公務人員協會102年4月11日(102)中市公協輝字第02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調查如擇期(假日)於臺北市發動遊行活動或在室內舉辦「年金制度改革因應大會」,動員同仁踴躍自費參加之能量,有多少人參加、可行性評估之意見。
三、請貴機關(學校及幼兒園)填報有意願參加之公務人員,不限定為公務人員協會成員才可參加;有建議辦理方式等相關評估意見可於表格內填寫,倘無相關意見亦請填無。
四、本調查表惠請於102年4月19日(五)中午前填報完畢,俾利本局彙整資料報送公務人員協會。
五、倘有疑義,請洽本局人事室二股陳亭羽,分機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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