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2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3565號函辦理。
二、國民中學校長在職專業研習班研習期程:研習日期:102年5月29日(星期三)至5月31日(星期五),計3天。
三、因名額有限,如報名人數過多,將由本局指定,相關資料另案通知校長。
四、本案請於1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中午前填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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