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1.依據本局101年11月2日中市教軍字第1010081312號函頒本局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 2.為發現處置霸凌事件,各級學校應設置霸凌投訴信箱及反霸凌網頁(或於學校首頁設置連結至教育部https://csrc.edu.tw/bu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