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1年度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4次會議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請提供各校辦理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時之講座名冊(以研究或實務調查具備相關專業知能者為主),俾利彙整後提供各校作為講座邀請之參考。
三、本案彙整後須提交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俟審議後再予提供各校作為講座人才庫。
四、「講座經歷」欄,請填寫講座於研究或實務經驗上具有性別平等教育經驗之內容。
五、每欄位均需填報才得解除網路列管,倘各校不只一位講座,請以新增一筆之方式予以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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