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2年度本市慶祝兒童節系列活動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次兒童節模範兒童表揚大會訂於102年4月2日假中港市政大樓四樓集會堂辦理。
三、每校推舉一人參加全市表揚大會,另請各校安排相關模範兒童及健康兒童表揚活動及兒童節慶祝活動。
四、為利兒童節各項活動之推廣,請各校於2月22日前確實填報全校總人數(含普通班、集中式特教班、藝才班;不含幼兒園、分散式資源班、巡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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