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10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弱勢學生午餐費(不含原住民)補助申請案。
2.備註:
(1)天數為估算參考(92天),請各校依實際上課天數估算。
(2)如各校因年級或天數不同,無法逐一表達所需經費,係以經費概算表紙本詳列送局,填報調查表「所需經費」部分請填報最後學校加總後所需申請總金額。
(3)另各校並需將經費概算表正(紙)本(逐級核章)於102年1月23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逕送本局體健科承辦人(免備文)辦理補助經費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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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弱勢學生(不含原住民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案,請各校即日起至102年1月23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填報「10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經費概算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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