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度對地方統合視導項目辦理。
二、請各校兼任輔導教師確依「101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設置輔導教師工作規範計畫」辦理相關事宜。
三、個案如併同多種情況,請依最重要的情況作統計填報。
四、本案係統計各校兼任輔導教師101年1月至12月底工作情形。
五、題號15-19填報範例:A校有3位輔導教師(A1、A2、A3),兼輔A1個案輔導30次、兼輔A2個案輔導25次、兼輔A3個案輔導32次,故A校兼任輔導教師個案晤談平均次數為(30+25+32)/3=29次
六、每個欄位均應填寫(漏答某欄位將無法解除列管),倘無資料請填0。
七、本案填報前請各校主管先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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