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了解貴校辦理105學年度學校志工業務成果,請於106年1月12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報「105年度推動志願服務業務成果統計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149768A號函辦理。
二、貴校請依105年度志工辦理情形,依序填入學校志工年齡與身分別、各身分別志工所服務時數等相關資料,若無者請填0。
三、本調查表請於106年1月12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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