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5年2月20日中市教體字第1050012393號函及105年10月20日中市教體字第1050083970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童對空氣污染及空品旗懸掛之意義,本局前以上開函文請各校(園)利用大型聚會等活動,配合本局空品旗文宣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中小學空氣污染防制宣導教材」宣導空品旗活動內涵,並以融入教學方式,由各校(園)自行評估適當之教學班級,以及評估可融入之課程進行教學,藉以提升學習興趣並加強學童空品知能,為了解各校105年度迄今之辦理情形,爰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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