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水利局105年11月4日中市水管字第1050081836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檢視貴校所辦工程用地上是否有水井,若有水井則請填寫「105年度違法水井處置執行成果填塞清冊」並將檔案寄至wa9te8r@taichung.gov.tw。
三、檢送「105年度違法水井處置執行成果填塞清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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