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5年9月14日府授建園字第1050199265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盤查校園內或轄管用地擺設之裝置藝術或街道家具,有無仿兒童遊樂設施外型設計?
三、本調查表請於105年9月27日(星期二)下班前填報完成,如經查有似兒童遊樂設施外型設計之裝置藝術或街道家具,亦請填具附件,並於9月27日(星期二)下班前將電子檔寄至hokuohsu@gmail.com,倘填報上有疑問,請洽本局中等教育科何國旭候用校長,電話22289111轉分機5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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